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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发展银行开户




离岸账户开立
  ◆ 离岸银行账户的开立 
 
  凡属离岸银行业务服务对象的非居民,无论是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公司、商号、企业、工厂、团体、银行、存款公司和基金组织,还是政府、非政府机构和个人,均可在我行开立离岸账户。客户在我行开户,原则上应提交与所在国家或地区银行开户要求一致的文件。客户可根据注册所在地及组织形式,参见文档备查中《离岸账户开户文件一览表》,按照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交文件。并通过我行提供的多种交单及台签办理渠道迅捷开立离岸账户。
  离岸账户开立所需要提供的资料
  1、有限公司开户时,应提供下列文件:
  A、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,应提供:
  (1)商业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律师/会计师章的影印本;
  (2)公司注册证明书原件;
  (3)NC1表格(和D2A表格)原件
  (4)最近一期的周年申报表(成立一年以上);
  (5)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;
  (6)各董事/有权签字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(和公司注册时提供的证件一致)。
  B、BVI(英属维尔京群岛),SAMOA(萨摩亚),SEYCHELLS(塞舌尔)注册的有限公司,应提供:
  (1)公司注册证明书副本原件;
  (2)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;
  (3)各董事出具的出任董事同意书副本原件;
  (4)注册代理证明书(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)和良好状况证明书(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)原件;
  (5)各董事/有权签字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(和公司注册时提供的证件一致)。
  C、其他国家注册的公司请联系深圳发展银行当地营业网点咨询
 
  2、个人开户,应提供:
  A.香港/澳门永久性居民
  (1)香港/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明原件。
  B.台湾永久性居民
  (1)台湾永久居民身份证明原件。
  C.其它国家或地区永久性居民
  (1)护照原件;
  (2)由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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